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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推算內容: | 回覆minpeggy | From:粉紅幸運草 |
謝謝老師的解答,我不會做出超出情理法的事情,而且這樣會去傷害一個幼小心靈,更是我做不到的,我只會將這個特別的感覺當作一種生活體驗,也許是這個小朋友今生特別投我的緣,我會珍惜但是會秉持本分,真的感謝老師詳細的回答,讓我的疑惑得到解答也讓心情又開朗了起來,真的很謝謝老師!
>※ 引述<晨曦(alexzhou812)>之銘言: >從命理宿緣上來看,雖說你兩過去ㄉ宿世雖有些交集,但總體而言,還是像我之前給妳ㄉ答覆一樣;妳兩於今世並無甚深情緣,甚至可以說並無正緣情分;或者換個角度來說,假設能夠除去所有外在ㄉ干擾,妳兩能自由ㄉ結合在一起生活,妳兩ㄉ情緣也不長,過不了多久就會像一般ㄉ怨偶般ㄉ分手,這又算多深ㄉ宿事情緣呢? >或者再換個角度來看,我可以告訴妳,他目前對妳ㄉ依戀只到95年,96年起他將大幅轉變對妳ㄉ觀感;所以,我建議妳就再忍一陣子,維持著師生禮法與良好ㄉ感情,到97年以後,再看看他是否就是妳一直在等待ㄉ人? >而且他要到98年才算是法律上ㄉ成年人,那時候如果妳兩仍然保持甚深情分,無論從情理法,或是前世今生宿緣觀點,我就都會祝福妳兩ㄌ;愛情本就是可以不分貴賤年齡ㄉ呀,但是最少還是會受到法律ㄉ規範。 > >>※ 引述<粉紅幸運草(minpeggy)>之銘言: >>老師我之前有問過我和一位小男生的前世緣份,因未沒有他的出生時間而無解,現在查到了,想再請老師幫我這個忙: >>我是女生,生日是1979年11月29日上午11點30分 >>對方是男生,生日是1992年8月2日上午8點4分, >>因為我們都覺得彼此很眼熟,而且都很關心對方,似乎有心電感應,想請教老師,謝謝您 >> > 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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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日期: | 2005-11-29 20:16:4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