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覆s9134149::【實證因果紫微斗數】奇摩家族免費服務三千人存檔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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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推算內容: | 回覆s9134149 | From:晨曦 |
真摯ㄉ愛情是可以不分年齡階級限制ㄉ,但是~那樣ㄉ先決條件,是愛情ㄉ作用對於命運ㄉ成長發展有正面ㄉ幫助作用。
所謂ㄉ孽緣業障,就是孽緣情愛ㄉ產生,只會對命運ㄉ正向發展產生嚴重ㄉ破壞作用; 沉溺於這段孽緣情愛,妳有沒好好想想,對你ㄉ生命產生ㄌ多少負面作用? 就像毒品對於吸毒者ㄉ吸引力,又像錢財對於貪污者ㄉ吸引力,難以抗拒吸引力不能作為犯行ㄉ藉口; 這段孽緣除ㄌ今生破壞妳命運ㄉ正向發展,而且還違犯禮法,而因為這段孽緣會給雙方帶來傷害,凡是今生ㄉ傷害,來世必須償還;所以,違犯禮法是違犯因果之一,今生相互傷害又違犯因果之二,來世必然又是孽緣糾葛。 如何去做改善!?不會下輩子又再彼此孽緣糾纏? →就是要放下孽緣中ㄉ佔有慾,可以無私無我ㄉ幫助他,但不可以涉及情愛ㄉ「貪嗔痴」,不能任隨著他ㄉ痴纏而沉淪,自己也切勿與他有三毒「貪嗔痴」;貪者,就是佔有慾控制慾;嗔者,就是弄脾氣或是任性;痴者,就是痴纏。 也就是把孽緣昇華成善緣,不涉及情愛貪嗔痴,只是相互幫助生命智慧ㄉ正向成熟成長;就可以超昇因果業障。 >※ 引述<怡伶(s9134149)>之銘言: >>> >>>老師~~我真的放不下他~~怎麼辦~~我該怎麼做~~我好難過 >>至今還是會想起他~很想去關心他~~很想知道他過的好不好~ >>我跟小男友如果是孽緣的話~今生該如何去做改善!?才不會下輩子又再彼此傷害呢? > > >>>>※ 引述<晨曦(alexzhou812)>之銘言: >>>>唉呀呀!真替妳捏ㄌ把冷汗,妳懂法律嗎?即使今天他仍然未滿18歲,在法律上,妳跟他ㄉ關係不可以定位成戀情,而是定位成誘姦重罪,因為ㄧ方成年另ㄧ方未成年; >>>>而在因果上,也真是孽緣!孽障!因為妳們雙方由於宿世業帳牽引,都引動ㄌ彼此宿世業障中,最為嚴重ㄉ爛桃花。 >>>>他今世投胎就已經是個天不怕地不怕ㄉ浪蕩子,妳又引動他最淫蕩ㄉ一面〈不可美其名為激情〉,讓他對於天地因果禮法完全置之不顧;妳知道對他ㄉ命運發展有多負面嗎? >>>>而妳~原本就命中桃花滾滾,稱之汎水桃花〈性觀念大膽〉,又帶風流采杖,即為太多爛桃花,而會帶來很多煩惱;他卻更又引起妳ㄉ桃花劫〈法律問題〉與桃花煞〈遭遇暴力傷害〉;幸好已經分手,否則得替妳捏把冷汗,桃花劫加上桃花煞是可能引起致命ㄉ危機。 >>>>妳兩當然熟悉,多個前世中就是互相ㄉ爛桃花糾纏不休而含深重怨懟,註定相遇就要互相引動桃花劫煞傷害ㄉ;誰知今世又沒躲開,情傷與傷身自然不免。 >>>> >>>>與他相遇是妳倆一場魔饜,傷害ㄉ不只是感情,還傷害ㄌ命運ㄉ正向發展,更傷到ㄌ彼此ㄉ今生因果功過;趕快慧劍斬魔饜,桃花這種噩夢吧,怎還迷迷糊糊ㄉ留戀呢? >>>> >>>> >>>> >>>>>※ 引述<怡伶(s9134149)>之銘言: >>>>>老師您好 >>>>>我是女生 72年12月21日(國曆) ,中午12點45分出生,出生地在新竹市。 >>>>>我的第二任男友 77年12月12日(國曆),中午12點生,出生地在台東縣。 >>>>> >>>>>一年前我交了一個比我小五歲的男友,交往兩個月後,他來台中找我,就一直住在我宿舍裡八個月。這八個月裡,我們激情很多,但也常吵架,甚至打架,其中,今年一月跟五月,也拿掉了我跟他的小孩>"<。這八個月裡,因為覺得不合適,弄的我很痛苦,所以我常有分手的想法。兩個月前,我跟他真的分手了,可是,不知道為什麼,我還是很愛他,想跟他復合,但他因為受的傷也很重,一直對我冷言冷語。 >>>>> >>>>>這段感情,我身邊的人都一直很不看好,其實我也知道,他年紀還小,很愛玩。有時我真的很想再去交新的男友,但是我發覺,做不到,我的心好像就這麼被鎖住,無法再去愛除了他以外的男人。我也常跟朋友聊到此事,其實,我從以前到現在,感情的事一直放的很開,也很快能去接受下一段新戀情,但是對他,我真的做不到。 >>>>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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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日期: | 2006-07-29 15:11:3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