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覆s9134149::【實證因果紫微斗數】奇摩家族免費服務三千人存檔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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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推算內容: | 回覆s9134149 | From:晨曦 |
那樣ㄉ因果之說很不相干,因果律是「因緣同類相生,因果承受相反」,以那樣ㄉ因果故事來推論,前世妳烤ㄌ他來吃,今世逆向要被他烤去吃才對。
妳兩前世因果都是桃花糾纏,跟魚不相關。 妳ㄉ正緣是偏向有技藝、斯文、有氣質、固執又有些風騷類型ㄉ人。 97年起,妳ㄉ正緣可能就會出現,妳大概在想等正緣出現之前,繼續與這孽緣廝混。 >※ 引述<怡伶(s9134149)>之銘言: >我了解了~ >老師我想請問一下~我在別的地方算前世今生~ >他說我前世是個獵人~而我小男朋友是條魚~ >有天我殺害一條魚(小男朋友)烤來吃~所以我今生欠他 >這個是對的嗎!? >還有我的正緣何時才會來呢!?對方是一個怎麼樣的人!? >(因為老師一直沒回覆這方面的事) >老師謝謝你哦! > >>>※ 引述<晨曦(alexzhou812)>之銘言: >>>真摯ㄉ愛情是可以不分年齡階級限制ㄉ,但是~那樣ㄉ先決條件,是愛情ㄉ作用對於命運ㄉ成長發展有正面ㄉ幫助作用。 >>>所謂ㄉ孽緣業障,就是孽緣情愛ㄉ產生,只會對命運ㄉ正向發展產生嚴重ㄉ破壞作用; >>>沉溺於這段孽緣情愛,妳有沒好好想想,對你ㄉ生命產生ㄌ多少負面作用? >>>就像毒品對於吸毒者ㄉ吸引力,又像錢財對於貪污者ㄉ吸引力,難以抗拒吸引力不能作為犯行ㄉ藉口; >>>這段孽緣除ㄌ今生破壞妳命運ㄉ正向發展,而且還違犯禮法,而因為這段孽緣會給雙方帶來傷害,凡是今生ㄉ傷害,來世必須償還;所以,違犯禮法是違犯因果之一,今生相互傷害又違犯因果之二,來世必然又是孽緣糾葛。 >>>如何去做改善!?不會下輩子又再彼此孽緣糾纏? >>>→就是要放下孽緣中ㄉ佔有慾,可以無私無我ㄉ幫助他,但不可以涉及情愛ㄉ「貪嗔痴」,不能任隨著他ㄉ痴纏而沉淪,自己也切勿與他有三毒「貪嗔痴」;貪者,就是佔有慾控制慾;嗔者,就是弄脾氣或是任性;痴者,就是痴纏。 >>>也就是把孽緣昇華成善緣,不涉及情愛貪嗔痴,只是相互幫助生命智慧ㄉ正向成熟成長;就可以超昇因果業障。 >>> >>> >>>>※ 引述<怡伶(s9134149)>之銘言: >>>>>> >>>>>>老師~~我真的放不下他~~怎麼辦~~我該怎麼做~~我好難過 >>>>>至今還是會想起他~很想去關心他~~很想知道他過的好不好~ >>>>>我跟小男友如果是孽緣的話~今生該如何去做改善!?才不會下輩子又再彼此傷害呢? >>>> >>>> >>>>>>>※ 引述<晨曦(alexzhou812)>之銘言: >>>>>>>唉呀呀!真替妳捏ㄌ把冷汗,妳懂法律嗎?即使今天他仍然未滿18歲,在法律上,妳跟他ㄉ關係不可以定位成戀情,而是定位成誘姦重罪,因為ㄧ方成年另ㄧ方未成年; >>>>>>>而在因果上,也真是孽緣!孽障!因為妳們雙方由於宿世業帳牽引,都引動ㄌ彼此宿世業障中,最為嚴重ㄉ爛桃花。 >>>>>>>他今世投胎就已經是個天不怕地不怕ㄉ浪蕩子,妳又引動他最淫蕩ㄉ一面〈不可美其名為激情〉,讓他對於天地因果禮法完全置之不顧;妳知道對他ㄉ命運發展有多負面嗎? >>>>>>>而妳~原本就命中桃花滾滾,稱之汎水桃花〈性觀念大膽〉,又帶風流采杖,即為太多爛桃花,而會帶來很多煩惱;他卻更又引起妳ㄉ桃花劫〈法律問題〉與桃花煞〈遭遇暴力傷害〉;幸好已經分手,否則得替妳捏把冷汗,桃花劫加上桃花煞是可能引起致命ㄉ危機。 >>>>>>>妳兩當然熟悉,多個前世中就是互相ㄉ爛桃花糾纏不休而含深重怨懟,註定相遇就要互相引動桃花劫煞傷害ㄉ;誰知今世又沒躲開,情傷與傷身自然不免。 >>>>>>> >>>>>>>與他相遇是妳倆一場魔饜,傷害ㄉ不只是感情,還傷害ㄌ命運ㄉ正向發展,更傷到ㄌ彼此ㄉ今生因果功過;趕快慧劍斬魔饜,桃花這種噩夢吧,怎還迷迷糊糊ㄉ留戀呢? >>>>>>> >>>>>>> >>>>>>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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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日期: | 2006-08-07 20:04:5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