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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推算內容: | 回覆yam8918804 | From:阿路 |
>舊ㄉ回覆收錄在家族精華區→未整理參考命例→y字檔案中;
>妳自身財運不會註定破財,但是妳ㄉ宿世冤親小人不少,如果不能避開與冤親利害關係互動,那就會破財。 >如果沒遇上冤親破壞,妳ㄉ工作運從25到44歲都還不錯;財運也相對ㄉ不錯; >至於婚後ㄉ事業財運與配偶是貴人或冤親就習習相關。 >國曆 70年 3-4月生與國曆 70年 11-12月生ㄉ,基本上與妳ㄉ宿緣相似,對妳到34歲ㄉ運勢,都有幫助作用,對於福氣享受也有幫助,但是有些時候跟妳ㄉ互動有些凸槌,自己謹慎小心,事事白紙黑字紀錄好,避免凸槌。 >國曆 70年 2月生,農曆年前後?生肖不同 >國曆 71年 1-2月生,農曆年前後?生肖不同 不曉得他們的生肖 抱歉... > 我找到以前的回覆了..謝謝老師 以下是老師曾經回給我的內容: >情緣長短是根據宿世緣分,曾經喜歡不代表會長久喜歡。 >這樣子來說吧,宿緣使然,他到32歲以前,就會把一切ㄉ不如意不愉>快,發洩在你身上,妳何苦如此作濺自己去委屈承受。 >下一個週期97年,再下一個週期103、104年,以此類推;類似這樣反覆不>定的緣份,都是宿世因果使然,如此冤親,豈不避之唯恐不及? 求神明有用嗎? >他願意見妳,也是還有點喜歡妳,但是他更樂意傷害妳,明白吧。 他會以何種方式傷害我? 到他32歲之後,就不會把不如意發洩我身上了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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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日期: | 2006-08-23 19:21: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