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覆nashsteve8~ 未滿20歲, 無法回覆!::【實證因果紫微斗數】奇摩家族免費服務三千人存檔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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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nashsteve8:
您好~ ^ ^
麻煩您參見公告欄之"家族提問規定"的第二點~
<轉貼如下>
二、年齡未滿20歲者,人生階段以努力學習充實與求學為主,應該沒有太多人生複雜的社會問題與煩惱,所以20歲以下的命例不予答覆;〈家族會員替自家小孩提問者不在此限〉。
→ 您還年輕, 人生應該先以用心唸書,充實自己為優先目的, 這樣, 可讓自己有更好的條件, 成就更好的將來!
很抱歉, 未滿20歲的青年, 家族無法回覆您的問題!
希望您能夠了解。

>※ 引述之銘言:
>請問老師我們可以再一起多久阿 我很喜歡她 如果分手可能是什麼原因阿 有方法破解嘛
>
>我 國曆 1989 5 30 中午12點 沒超過12點半
>
>她 國歷1988 11 16 晚上11點
>
>都是國曆 可以和她結婚嗎
>
>出生地都是台南
>
>



發表日期: 2006-09-29 09:16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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